录取规则
第十六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,实行“学校负责,省招办及社会监督”体制,坚持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的原则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,采取“分数优先”的录取原则,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。
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: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:不限制。
第六章 收费标准、奖学金及困难资助
第二十条 学费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,各专业学费均为4400元/生/年;住宿费:4人间1000元/生/年;6人间800元/生/年。
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:国家奖学金:国家奖学金:8000元/年;国家励志奖学金:5000元/年;
国家助学金:4000元/年、3000元/年、2000元/年。
学校奖学金:学校设立奖学金,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,每学年按不同等级奖励金额:1800元、1200元、800元。
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:学校建立、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、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。
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业期满,成绩合格者颁发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。
第七章 、附则
第二十四条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,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,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。由于考生和家长轻信非法招生宣传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我校概不负责。
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。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。
第八章 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
联系地址:河南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迎宾路666号
咨询电话:(0370)3251006、3251076
QQ: 2443109151
http://www.sqyx.edu.cn E-mail:sqyzzb@163.com